无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将被重罚
28.09.2015 08:20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经营活动要进行备案,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万元罚款。这是记者近日从辽宁省环保厅召开的2015年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暨专项执法检查培训会议上了解到的。辽宁现已统计出300多家使用和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其中沈阳有110多家。截至目前,辽宁没有发生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事故。
据介绍,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指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一系列化学品,其可用做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清洗剂、杀虫剂等领域。
(李海英)
编辑: zfw08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28.09.201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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