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风险分级及示范店建设侧记

27.12.2016  18:42

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尚未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小作坊监管的基层部门人手严重不足的局面,采取有所侧重、分级监管的方式,有效利用监管资源,通过示范店引导、正向拉动,提升小作坊整体水平,破解工作难题。

一是全面启动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各基层监管单位结合食品品种风险和生产过程控制及管理水平两个要素,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食品品种确定静态风险分值,在生产过程控制及管理方面检查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是否达标、原辅材料是否把关、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等共10大项19款内容,根据检查结果评定动态风险分值,综合静态风险分值和动态风险分值,将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划分4个风险等级,从而确定监管级别,将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新开办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以及涉及重点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列为一级监管对象。对一级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增大产品监督抽检比例,突出监管重点,有效防控风险。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鼓励规范经营、讲诚信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带动丹东市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示范店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1.确定小作坊示范店验收标准和工作方案。通过召开研讨会听取意见建议、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求,制定出台《丹东市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店基本标准》,该标准包括从业资格、场所设置布局、设施设备、包装、运输、落实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内容,共计30条标准。该方案明确各县(市)局在创建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管理示范店工作中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创建基本标准、点面结合,品种兼顾、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帮扶整改,提升水平、加强监管,动态管理、按时完成,积极配合等七方面的工作要求。2.宣传引导、组织申报。各监管所(分局)所监管人员对本辖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进行示范店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帮扶引导,调动业户申报示范店的积极性。向有意愿申请示范店的小作坊业主,讲解《丹东市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店基本标准》的有关内容,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主动改善生产条件,加强日常管理,积极申报小作坊示范店。3.初步核查、汇总上报。区局对提出申请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进行初步实地核查,向市局推选经核查,符合《丹东市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店基本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4.实地复核、监督抽检。市局对各县(市)、区局推选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进行实地现场复核,并根据产品类别和检查情况对部分小作坊产品进行监督抽检。5.认定授牌、社会公示。市局对通过复核、产品检验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授予“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对获得示范店称号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公示。

三是大力宣传,营造积极创建氛围。为调动食品经营主体的创建热情,各级监管部门各级监管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活动中来,扩大示范店的影响力、带动力和辐射力。

今年,丹东市各县(市)、区局共推选示范店候选小作坊137家,产品品种覆盖糕点、肉制品、食用油、蔬菜制品、豆制品、白酒、冷冻制品等。目前丹东市局已对其中52家小作坊进行了实地复核,并对部分产品进行了抽检,经过优中选优,首批 16家小作坊达到《丹东市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店基本标准》的要求,产品品种包括糕点、肉制品、食用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