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个生态环境检察室在淄博市博山区成立

07.09.2015  09:21
   近日,山东省首家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功能型检察室在淄博市博山区成立。该检察室的成立有效的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淄博博山区坐落于鲁中山区南部,森林覆盖率达52.3%,拥有原山、鲁山两大国有林场,是淄河、孝妇河的发源地和淄博市饮用水源地,被誉为淄博市的“生态高地”和“后花园”。为了探索检察机关服务环保的新举措,博山区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和与环保、林业等部门积极协商,设立了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检察室。

检察室办公地点设立于鲁山林场内,设有办公区、休息区和宣传教育区,实行每周定期坐班与不定期走访相结合,积极收集失火放火、侵占国有林地等刑事案件线索,深入摸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背后的职务犯罪,并针对环保项目建设、环境污染监管环节开展预防宣传服务,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办理、专门预防的工作格局。为了增强专业化办案能力,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博山区检察院与林场和环保、林业部门会签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检察室与相关部门之间重大案件协商、执法信息通报、专业知识培训制度,构建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苏兵  巩锦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