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意失败 夫妻俩决定带3岁儿轻生

30.11.2017  09:17

  因为生意失败,欠下债务,一对夫妻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事发前20天,她给妈妈写下了一封道歉信。

  20天后,她和儿子离开了这个世界。而爱人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女儿给妈妈留下道歉信

  “亲爱的妈妈:很久没有给妈妈写信。妈妈你不要被吓到,不要太伤心,也不要太怨我。我想跟妈妈说一些重要的话。最初赵某(丈夫)借了妈妈的钱确实赚了100万元,但是用这个钱再做事情就全赔了。所以赵某拿了公司的70万元进行投资也全赔了。但是公司的钱是必须得还的,我们没办法卖了房子还上了钱。赵某一个人维持着公司,因为没有钱买卖也被抢走了,到了想继续做也做不了的处境,于是放弃了公司。之后又借了妈妈的钱开麻将馆,然后也关门了。(中间内容略)……作为子女不但没有尽孝道反而借妈妈的钱,给妈妈增加负担,不但没能报答您的养育之恩,反而没做好自己的分内事,我真是觉得没脸见人,也特别抱歉。我和赵某带着罪人一样的歉意和小庆(化名)准备一起离开这个世界。您就当没有生我这个女儿。没能还给您一分钱真是对不起您。(下面内容略)……没出息的女儿敬上,2016.4.10。

   生意失败夫妻俩决定轻生

  在写该信后的20天,2016年5月1日凌晨3时04分,网警接到了一封标题为“自首内容”的邮件,寄件人是赵某,邮件内容简要写明赵某杀害了妻子和儿子的时间、地点、动机和亲属联系方式等。

  37岁的赵某与29岁的阿秋(化名)是夫妻关系,有一个3岁的儿子小庆。

  因生意失败欠下债务,赵某与阿秋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有证人证实,赵某欠款15万余元。而三家银行信用卡欠款近9万元。

  2016年4月30日23时至5月1日0时期间,赵某在其租住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的家中,拿手机充电器数据线伸向了熟睡中的妻子和儿子……

  被告人赵某于2016年5月1日13时许投案。

   法院核准被告死缓判决

  警方发现,案发前,赵某和阿秋两人存在多个短信与通话记录,阿秋多次发短信表达追求死亡的意愿。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致二人死亡,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赵某又系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核准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 杨帆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