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霉粒超标玉米收购工作会议

27.01.2016  11:29

2016年1月19日下午在沈阳市农委召开了“启动2015年度生霉粒超标玉米收购部署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沈阳市财政局、辽宁省农发行沈阳营业部的工作人员,沈阳市农委崔颖副主任,粮食调控处、监督检查处、粮食储备处处长及粮油检测站站长,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粮食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及粮食购销、监查、检测科长,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会议由崔颖副主任主持,就1月15日省农委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精神对沈阳市2015年度生霉粒超标玉米收购工作做出部署,沈阳市财政局、省农发行沈阳营业部和沈阳市农委四部门处长就收购、资金、监管、质检、安保等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 高度重视。2015年度生霉粒超标玉米收购工作由省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是一项保护农民利益的惠农政策,受到种粮农户和涉粮企业的广泛关注,沈阳市农委、沈阳市财政局和省农发行沈阳营业部要按照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共同组织落实,将该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下去。

二、 执行预案。要严格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农发行省分行关于印发《辽宁省2015年度生霉粒超标玉米收购工作预案》的通知(辽农粮【2016】5号)内容组织好生霉粒含量2%(不含2%)—5%(含5%)玉米的收购工作。重点把握好《预案》中收购主体的确定标准,于1月20日前上报《沈阳市2015年度生霉粒超标玉米收储库点申报表》,尽快审核并确定收购库点,按照省会议精神,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可以分别确定符合标准的收购库点一家,按省里要求另批准沈阳市深加工龙头企业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收购库点。第一阶段启动的收购时限是1月25日前到2月底,收购工作启动后,区、县(市)粮食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沈阳市农委上报收购进度日报表,在此期间,如果收购总量达到省切块下达沈阳市第一阶段的8万吨指标,立即停止收购工作。如果第一阶段收购工作结束后,农民手中仍有大量符合政策的生霉粒超标玉米待售,相关区、县(市)粮食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情况。

三、 加强监管。要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农发行省分行《关于启动2015年度生霉粒超标玉米收购工作的通知》(辽农粮【2016】6号)要求,严格质量检验;严格审核确认补贴数量;多部门协作,组织业务培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打白条”、“转圈粮”和外阜粮入市等违反规定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