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的油气长输管线的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07.08.2015 11:53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6号)规定:一、下列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2.企业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3.油气长输管线用地。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7.08.2015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