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元被撞案民事部分今开审

24.09.2015  12:31

田连元身体好转不会现身,索赔金额有微调

■新闻回放

去年5月28日20时40分许,在沈阳市青年大街浑河桥桥北,一辆黑色越野车由南向北越过中心护栏驶入逆向车道,与一辆出租车及三辆轿车相撞,造成一轿车驾驶人田某当场死亡、车内一名乘客受伤。出租车驾驶人及车内一名乘客轻伤的严重后果。

经现场核实,轿车内受伤乘客为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死者为田连元之子。经沈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血液乙醇定性定量检验,肇事司机赵某为醉酒驾驶。

首次报道题目:

田连元遭遇车祸颈椎重伤 小儿子开车不幸被撞身亡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汤洋)今日,田连元父子被撞案的民事部分将在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田连元已把案件交律师处理,不会现身庭审。此前起诉状中索赔的412万余元损失,会有部分微调,但数额会差不多。

索赔数额大致不变

会有部分微调

今年3月31日,此案刑事部分宣判当天,法院向赵某的妻子送达了田连元就此案民事部分的起诉状。

起诉状中,肇事司机赵某、赵某的单位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肇事车车主张某以及肇事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都是被告。

田连元认为,赵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且他是醉酒驾驶,在工作时间大量饮酒并驾驶车主出租给单位的车辆发生事故,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当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张某应按过错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在交强险承包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田连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12万余元(部分费用还在持续增加中)。在今日的庭审中,田连元方面的索赔数额大致没有变化,但其中部分索赔金额会有微调。

田连元身体好转 今日不会现身

据了解,今日是此案民事部分第一次开庭审理。此前,双方仅就各自提交的证据进行交换,田连元一方曾出具四组证据。

此外,田连元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费用将依据鉴定等级另行计算支付。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到田连元,从他的声音可以感觉出,他的精神状态不错。

田连元表示,他目前身在北京,边工作边休养,已经有人告诉他今日案子开庭的事情了,但他已经将此案全权委托给律师处理,自己不会现身法院旁听庭审。

田连元感谢记者对他身体状况的关心,表示虽然目前胳膊、腿还总疼,没有力气,脑袋有时候也不太好使,但身体状况已经比之前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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