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罢工”三个月 患病业主无奈宅家里
“去年的12月10日,电梯就坏了,可物业部门却以无法启动维修基金为由迟迟不维修,这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有些腿脚不好的业主只能被迫‘家里蹲’。”3月18日,家住皇姑区太岳山路7-1号的业主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反映,由于维修基金无法启动,楼内的电梯已经“罢工”三个多月,希望在媒体的推动下,这没有电梯的日子能够快点儿结束。
业主:电梯已“罢工”三个月
当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来到了皇姑区太岳山路7-1号,这是一栋31层的居民楼,楼内共有124户居民。
一位业主告诉记者,电梯早在去年的12月10日就坏了,物业部门以无法启动维修基金为由迟迟不维修,这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记者了解到,目前,10楼以上的居民可通过消防连廊过到该楼的二单元,使用二单元的电梯出行,而10楼以下的居民只能选择爬楼。
家住22楼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患有脑血栓,平时出行都依靠轮椅,电梯没坏的时候,每天都能出去三四次,主要是晒晒太阳,可自从电梯坏了,他已经在家“宅”了三个多月,每天都靠看电视来打发时间。
“我的手没有力气,打不开连廊的大门,而且一路上还有门槛,轮椅根本就过不去。”王先生坦言,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电梯能快点儿修好,这样一来他就能到外面活动了。
一位带孩子的业主也向记者大吐苦水,她告诉记者,这没有电梯太不方便,从一单元过到二单元不仅需要过四道铁门,沿途还有门槛和台阶,这既要把婴儿车推过去,还要顾及关门的力度,以防把孩子惊吓到,简直就是一个技术活儿,每次都得手脚并用。
物业:业主签字不够,维修基金难启动
对于维修基金为啥难启动,记者咨询了小区物业的负责人。物业的刘部长告诉记者,这部电梯的主件损坏,更换费用需要7万元,由于电梯属于住宅共用部位,且电梯保修期已过,因此需要启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用于电梯的维修和更新。而为电梯申请启动维修资金的正常程序是:维修单位认为电梯有故障必须要进行维修,先要得到物业公司同意,关键是需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签字的必须是房子的产权人。
“太岳山路7-1号共有124户,至少需要有82户居民同意才能启动维修基金,截至目前,已经有60户业主签字,还差22户业主的签字。”刘部长表示,通过物业工作人员的电话沟通,周末还会有一些业主来签字,而为了尽快凑够业主数量,下一步将采取预约地点签字走访、夜间预约走访等,争取再用10天的时间凑够82户业主的签字,达到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启用条件。
记者了解到,2月17日开始,社区就联合物业开始到户走访,但由于有些产权人将房产转租给他人或是身处外地,因此无法来到小区签字,此外,还有部分低楼层业主觉得有没有电梯对自己影响不大,从个人利益出发,不愿意启用维修基金。
皇姑区房产局:维修基金难启动是业主自身的原因
针对维修基金难启动,记者咨询了皇姑区房产局。皇姑区房产局维修基金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启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必须要有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如果达不到条件,维修基金就启动不了,只能选择其他办法。
“现在这事儿卡在业主签字上,是业主自身的原因。”皇姑区房产局维修基金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电梯关系到业主的人身安全,一旦物业公司提供的要件齐全的话,房产部门会给予加急处理,整个审批流程只需要两三个工作日。
追问:
假如始终没满足“双三分之二”
这电梯就永远“下岗”?
对于高层住户来说,电梯问题就是他们的生命线。那么,假如始终没满足“双三分之二”,这电梯就永远“下岗”?
事实上,2013年7月1日施行的《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经给无助的业主们指出了一条新路径。
根据《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情况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立即维修的,可以按照应急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当住宅电梯更换、改造、维修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可直接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相关机构或者专家进行鉴定评审,评审报告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立即组织维修,可向房产主管部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需再履行“双三分之二”手续。
沈阳晚报、沈阳网高级记者白昕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