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买料理机 一用全是糊味儿

17.06.2016  06:58

  沈阳市民孙女士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台食物料理机。使用时,发现机器散发出刺鼻的焦糊味儿!她要求退货遭拒,翻修回来,糊味儿依旧。维权时,商家要求她提供质检报告,这可难住了年逾六旬的孙女士。

  辽宁省消协提醒,老年人在进行电视购物前需谨慎辨别,提防被误导。 食品料理机散发焦糊味儿

  据孙女士介绍,去年夏天,她从电视上看到某款“破壁料理机”,可对水果蔬菜榨汁、搅拌,并保留其全部营养。考虑到自己上了年纪牙口不好,吃东西费力,她当即打电话购买了一台。“当天订的货,次日早上就送货上门了。”孙女士说,原价2400元打促销,售价1680元。

  东西买回来,孙女士也没着急用。直到去年12月,孙女士才首次使用料理机。但刚操作几分钟,室内就弥漫出刺鼻的焦糊味。她怕机器被烧坏了,赶紧关了电源。隔几天后,她再次尝试使用,焦糊味更加严重。

  “糊味这么大,谁还敢用啊?可别着火了!”孙女士决定找厂家退货。

  厂家称只修不退换

  孙女士致电厂家,工作人员称可以负责维修,但不可以退换货。今年4月,她将料理机邮寄给厂家。

  两个月后,厂家把维修后的料理机邮回来。孙女士打开包装后发现,料理机内外都很脏,沾满污渍,操作起来仍然散发出焦糊味。“咋还这么大的味儿呢?”她再次致电厂家,但电话无人接听。

  她找到电视购物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让她找相关鉴定机构做质量检测,等拿到质检报告再决定下一步怎样做。

  “这不是难为人吗?”孙女士抱怨地说,“我六十多岁了,到哪里找人进行质量检测呢?料理机厂家为何不拿出质检报告?”

  电视购物应如何维权

  那么像孙女士这样电视购物引发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孙女士提供的电话,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留意到厂家地址显示为“大连沙河口区”。但记者多次拨打该厂家两部热线电话,均无人接听。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辽宁省消协。工作人员说,一般电视购物产品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应联系厂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家电6个月内,如对家电质量有异议,由经营者负责举证,超出6个月则需要消费者举证。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老年人:电视购物前需谨慎辨别,提防被误导。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唐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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