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方向盘打司机判刑三年
马路上,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突然冲向人行横道,撞到行人、车辆……这是因为有人在公交车内抢方向盘。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高新区检察院获悉,因为上下车等问题,与司机发生口角,进而抢夺方向盘的乘客都获刑。
业内人士提醒,遇事时,乘客不要一时冲动抢方向盘;公交车司机应先减速或停车,以免造成更大危险。
案例一:替姐出气抢方向盘打司机
2014年4月3日上午9时许,陈某在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附近等329公交车,在329公交车还未到达时,陈某接了同胞姐姐的电话,得知其两个姐姐因投币问题与司机发生争吵。
当车进站后,陈某二话不说,上车后就开始推搡司机,并在司机起车后,陈某继续拖拽公交司机,造成公交车失控,撞到路边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货车后才停下来,导致车内一名乘客受伤,公交车、电动车及货车受损。下车前,陈某又殴打司机的头部,随后下车匆匆离开。
受伤的公交车司机立即报警,随后警察赶到现场处理事故;刚刚离开现场的陈某又返回案发现场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经鉴定,陈某造成的公交车及电动车损失大概6500元。
沈阳市高新区法院认为,陈某拖拽正在驾驶的公交车司机,并导致公交车失控冲向人行横道,危害车上人员及车辆,道路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鉴于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与各方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判决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酒后乘公交车与司机大打出手
2014年3月22日晚7时许,王某酒后乘坐231公交车,途中,因为询问路线问题与司机发生口角。
当车行驶到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附近时,王某用右手拉拽正在驾车的司机右肩膀,导致公交车失控,直接冲向人行横道,造成5辆轿车和公交车损坏。其中,轿车被公交车撞击的过程中,3名乘客受伤,1名乘客手机被摔坏。
随后,公交车司机报警,王某被传唤到公安机关。经鉴定,被损坏车辆的车损近3.6万元。
沈阳市高新区法院认为,王某拉拽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司机,并导致公交车失控后冲向人行横道,危害车上人员及车辆、道路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虑到王某自愿认罪,能够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判决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三:未听清报站男子为惩罚司机抢方向盘
2014年4月3日上午8时许,戚某在沈阳北站附近乘坐111路公交车,当车行驶至于洪区沈新路洪湖小区车站时,戚某因公交车到站未能下车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
随后,戚某来到司机后面,用左手拉拽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右臂,导致公交车失控,将路边的两棵树撞倒,并造成该公交车损坏。见状,司机报警,前来处理现场的公安机关将戚某当场抓获。
经鉴定,戚某造成的公交车及树木损失近4000元。
沈阳市高新区法院认为,戚某拉拽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并导致公交车失控冲向人行横道,造成车上人员及车辆、道路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考虑到戚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够赔偿所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与各方达成赔偿协议,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判决戚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此,业内人士也提醒,乘客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文明乘车;公交车司机要学会变通,遇到争吵,应先减速或停车,以免发生危险。 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