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拿刀胁迫前妻发生关系被判三年
10.03.2015 09:53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李某喝了十多瓶啤酒后要强行与前妻发生关系,前妻不从,他便将菜刀搁到了前妻的脖子上,威胁逼迫前妻脱掉衣服……事后,前妻报警,酒醒后的李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否认。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38岁的李某和36岁的王某育有一子,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3年离婚,但因为孩子的原因,双方离婚后还继续住在一起,只不过一个在小屋住,一个在大屋住。
2014年6月15日21时许,李某在外喝了十多瓶啤酒,醉醺醺地回到家中。在威胁下王某被迫与李某发生关系,事后,李某睡着了,王某趁机报警。当警方到达事发地点时,李某依旧在昏睡中。清醒后的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李某曾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11月21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被告人李某系累犯。
在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认定的罪名均不否认。 本报记者 鞠函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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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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