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27.06.2016 22:2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6月24日,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揭牌仪式,现场为群众颁发我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正式投入运行,标志着锦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为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不动产登记工作由锦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中,统一使用了由国务院授权、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其他的证书样式将不再使用,原有已经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证照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真正确保了不动产权利人依法享有法定的不动产权利。整合后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减少办证环节,让当事人少跑路减轻负担。同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7.06.201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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