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翁”“藻酸双脂钠”不合格被立案查处

06.05.2015  15:07

  5月5日,记者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局了解到,在今年一季度的药品抽检中,共发现两家企业生产的两个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药品为白头翁和藻酸双脂钠。目前,不合格药品已经由食药监局立案查处。

  此次,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等省内21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36个批次药品进行了抽查检验。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辽宁光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40709的白头翁和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41202的藻酸双脂钠等2个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记者了解到,这两批次药品在性状、含量测定以及硫酸盐指标等检测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