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金逼做天价按摩 负责人获刑

17.06.2015  12:43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白爽报道  本想花几十元洗浴,可一脚迈进沈阳百利金休闲会馆的门,要是不消费千元以上,一些浴客可能就别想出去!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该会馆经理及两名员工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获刑。

2014年7月20日晚11时许,酒足饭饱后,金先生和朋友李先生来到位于北顺城路上的这家百利金休闲会馆,打算放松一下。从收费价格表看,该会馆洗浴一次几十元,“价格还算公道。”

洗浴结束后,两人打算结账离开。“不做按摩不让走!”会馆经理杨某的话,让两人大吃一惊。起初,金先生表示拒绝再做按摩,执意要离开。但杨某和员工王某甲、王某乙便将他们拦住,怒目而视,言语恐吓,期间还使用轻微暴力。

金先生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当花几百元买个教训,于是做了足疗。可他没想到,只是简单地被按了几下脚,会馆经理竟向他们强行索要1700元。

金先生和朋友李先生只拿了750元现金,会馆员工王某甲又将李先生的苹果5S手机拿走作抵押,又带着二人去银行取钱补交余款。在取款过程中,金先生二人趁机离开,并报了警。

不久,29岁的会馆经理杨某、21岁的会馆员工王某甲以及22岁的王某乙先后落网。经查,三人在该会馆工作期间,对来洗浴的顾客使用言语恐吓、轻微暴力,使顾客害怕而接受服务,并在结账时要高价,多算钱,强迫顾客接受消费。从2014年1月至7月,他们可查明的强迫交易行为就有5起。

网上从2011年起便有被强迫交易的客人吐槽。一名网友称:“半小时什么都没有做,花了1642元!交完钱才给我的鞋子。我出门口打电话叫出租车,他们以为我在报警。三四个人就冲过来打我,我见势不妙就跑了,撵我半条街啊!”

这些“羊入虎口”的客人的特点都很相似:第一,操外地口音;第二,半夜打车,被推荐到这个“价格便宜”的会馆。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会馆经理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会馆员工王某甲、王某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提醒

遭遇强卖如何维权

有时候消费者会遇到类似强卖的情况,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刘敏律师建议,当消费者们面对“强大”的出售者时,尽量不要用武力解决,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最好在与对方交涉过程中采取录音、录像形式并索要发票等以留存证据,然后去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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