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监测排查疫情 加强生猪移动监管
9月29日,经省、市专家评估,我省沈阳市非洲猪瘟疫区解除了封锁。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对我省进一步防控非洲猪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我省将全面开展疫情监测排查,不留死角地对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加大监测力度。海关要对入境口岸以及中欧班列沿线地区等重点区域加强排查。发现生猪有疑似典型症状,首先要进行鉴别诊断,如果诊断怀疑是非洲猪瘟,要立即按程序逐级报告。
通知强调,各地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坚决采取扑杀措施。疫情确诊后,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严格封锁,采取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切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要加强生猪及产品移动监管,全省要关闭生猪交易市场,生猪不得调运出省,禁止非洲猪瘟疫情省及其相邻省的生猪调入我省。省内调运生猪要临床健康,证物相符,生猪承运车辆凭检疫证明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严格对生猪及产品承运车辆查证验物,加强消毒。调运生猪应当附有检疫证明并佩戴耳标,在运输途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坚决就地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要从重从严处罚。
通知要求,全省要建立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机制。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期间,全省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禁止餐厨剩余物经营、转运活动。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切断非洲猪瘟疫情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的链条。
国庆节来临,猪肉的消费高峰到来。省防指要求各地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正常市场流通,有效保障肉品供给安全。要扶持生猪屠宰、贮存、流通等产业发展,调整生猪生产、加工、销售,增加域内生猪屠宰量,将疫情对养猪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