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两级法院实现跨域立案零突破
26.07.2019 14:50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7月24日下午2时许,居住在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的原告王某来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申请法院对与家住盘山县陈家镇青沙村的宋某某人身权纠纷给予立案。
兴隆台区法院对原告递交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案应由盘山县人民法院管辖,遂通过立案系统将材料报送至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中院立即升成立案二维码并将扫描件发送至盘山县法院。盘山县法院随即将交纳诉讼费信息发至兴隆台区法院。整个立案流程用时不到一刻钟,当事人连连称赞。
据盘锦中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盘锦地区从即日起实现全地区跨域立案,盘锦4家基层法院均可为居住在该市其他区域的当事人立案。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6.07.201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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