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竣工
为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树立尊重捐献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与市民政局协商,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用2015年度福彩公益金,在盘锦市鹤栖园公墓管理处公益性园区内建设“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碑)”。盘锦鹤栖园公墓管理处从公墓公益区内划出122平方米绿地,无偿提供给市红十字会,作为建设纪念园用地。
鹤栖园公墓承担了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任务。经过半年多的建设,目前纪念园硬化、美化、绿化等均已完成,主体碑、墓墙已安装完毕,工程项目已通过市民政局和市红十字会的联合验收。
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由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和纪念景观墙两个部分组成。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整体造型为用双手托起爱心,表达了生命在爱心与奉献中得以延续。纪念碑上刻有红十字会的图标,代表着正能量的弘扬与传递,两侧刻有的英文字母分别为人体器官的缩写或首位英文字母,采用阴阳两种文体相互呼应,象征着器官的捐献让生命循环不息,整体上充分体现出“人道、博爱、奉献”的主题精神。纪念景观墙整体以书本为造型,用来刻写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名字,寓意将捐献者的姓名载入史册,留给世人永远怀念。景观墙上玻璃的运用不仅增强了整体的通透感,同时也体现出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透明度。玻璃上刻有器官捐献的logo及语句“为天地立于人,为生民立于命”,表达出捐献者们用行动诠释奉献,以爱心延续生命。
遗体器官捐献是造福人类的高尚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象征。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的建成,不仅为捐献者家属提供了一个寄托哀思的场所,也让后人对捐献者的奉献精神有了一个瞻仰纪念、精神敬仰的地方,同时起到推广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社会宣传作用。通过打造这个缅怀逝者、弘扬善举、传递爱心的平台,对于搞好全社会科普教育,推动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市志愿捐献遗体工作始于2010年。截止目前,全市申请登记遗体捐赠志愿者人数36人,人体器官捐献74人,眼组织捐献 73 人,已实现遗体捐赠夙愿的人数1人,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人,已实现眼组织捐献人数3人。挽救 2人生命,使 6人复明。
所有捐献者的姓名将永久镌刻在纪念园墓墙上。今后,在红十字会遗体、器官(眼组织)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市民,去世后无偿捐献遗体和器官(组织)的由红十字会颁发荣誉证书。在盘锦地区实现捐献夙愿的遗体(器官)捐献者,都可以将姓名镌刻在纪念碑的墓墙上,为后人留下奉献博爱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