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政策调整
24.11.2014 00:3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日前,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稳增长、惠民生的角度出发,国家相关部委针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做了进一步明确,根据省内同行业的具体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11月17日起,盘锦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将开始调整。
根据《关于调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政策的通知》,盘锦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办理贷款,这对刚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是一大好事。以前这些职场新人起码要等到工作满一年才能买房,现在可以更早出手了。
根据《通知》,在继续开办省内异地贷款业务的同时,增加了盘锦籍职工持外省公积金缴存证明回盘锦购房可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贷款业务,这为盘锦籍贯的市民回家乡买房提供了极大便利。同时,盘锦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继续执行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的标准,但是还款年限男、女职工均由退休年龄延长5年(男职工还款年龄延长至65周岁,女职工还款年龄延长至60周岁)。为减轻贷款人负担,市住房公积金取消贷款人缴纳的贷款担保费,此项费用参照抵押登记费做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承担。而如果你以前是租房子居住,那么凭借租房合同、发票也可以合理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了,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最高不超过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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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2014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