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有了总抓手
14.04.2016 15:2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和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全市土地管控机制,健全对县区(经济区)土地节约集约工作考核体系,近日,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系统制定印发《盘锦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监督由专项任务转变为常态化工作,规范考核指标和标准,使全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有了总抓手。
为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力度,盘锦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专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评价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从新增建设用地综合供应率、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供应、开竣工及闲置土地处置率等7个主要指标入手,对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批后建设用地巡查、闲置土地处置三方面细化评分标准,分析汇总后进行量化评分。同时建立指标预警及结果通报制度,变年底一次性考核为每月汇总和季度通报,对未达考核标准的县区下达预警通知。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对各县、区、经济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的年度绩效考核,明确奖优罚劣,形成了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控制度体系,对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要素使用效益、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4.04.2016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