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强化预警防治雾霾
29.12.2015 10:3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截至2015年10月,全市共有225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优级天数为38天,达标率为74%,PM2.5和PM10浓度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1.4%和8.5%,完成了辽宁省政府下达的双下降3%的目标。
为有效遏制雾霾,前不久,盘锦市明确,市环保局积极与市气象局进行会商,每隔两个小时通报一次会商结果,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建议措施。市政府根据会商结果,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积极督促辖区内生产、供暖等燃煤企业使用优质煤炭,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环境监察部门对辖区实施24小时不间断环境执法,对重点燃煤企业实行24小时驻场监管。按照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对重点供暖、燃煤企业采取限产限排临时应急措施。
同时,盘锦市将加强对治理雾霾工作的监督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工作任务、造成空气质量恶化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9.12.2015 10:31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关于征求《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