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棚户区改造房开建2.88万套

26.11.2015  17:36

  “这大房子宽敞明亮的,比原先的三间破旧草房强千倍。居住无忧了,这生活有了奔头啊。 ”日前,盘山县高升镇东莲花村单亲贫困母亲王桂敏高兴地对记者说。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关心下,王桂敏得到了母亲安居工程援助资金,重新翻盖了房子,住进了崭新的大房子。

  近年来,盘锦市妇联积极关注单亲贫困母亲,大力开展“贫困母亲安居工程”,先后争取省政府、省妇联的此类项目款171.6万元。他们联合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使全市168名单亲贫困母亲在这项工程中受益。

  在“贫困母亲安居工程”中,盘锦市坚持项目化运作、自愿申报、资金或物资配套、公开公正等六个原则,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申请“贫困母亲安居工程”的县、乡政府对单亲贫困母亲家庭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扶持。同时全市各单位机关干部和各界爱心人士主动与特困家庭结成了帮扶对子,形成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的帮扶形式,在物质和精神上进行多重帮扶。

  不仅农村贫困母亲圆了安居梦,城市棚户区居民也成为民生实事的受益者。截至10月末,盘锦全市城市棚户区开工28894套。

  盘锦市对棚户区改造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经济区也分别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惠及百姓,住建部门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实际情况,坚持中小户型为主、配套齐全、有利就业的设计理念,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团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对每个项目的规划进行充分论证,科学规划了住宅户型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共七大类服务设施,并为燃气、通讯、闭路电视、网络等管线预留位置。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落实各项规划指标,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成配套设施建设,使工程真正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为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如期完成,市政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经济区、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了建设推进时间表,采取倒排工期方式组织施工。多次召开推进协调会,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周调度、月例会、月通报的工作机制,督促工程按计划实施建设,确保按时建成。

  本着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集中连片,配套建设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参与的方式进行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由县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全市推行新型货币化安置方式,全力以赴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