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生态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显著

11.04.2018  15:43

  盘锦市全力开展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努力搞好生态文明建设,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大洼区获得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成为辽宁省唯一入选县区。在环保部举办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惠州年会”上本市代表北方城市做经验介绍并参加市长热点对话会。盘锦市还获批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荣获“2017年美丽山水城市”称号。生态建设成为盘锦的一张靓丽的名片。

  去年12月5日,《盘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我市《生态建设专项行动》37项重点工作全部完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确保实现生态用地性质不转换、生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的目标。统筹开展市县层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耕地保护工作全省排名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全面实施辽(凌)河保护区退耕(林)还河生态封育工作,封育面积达5.62万亩。打造城区生态绿线,划定中心城区城市绿地41处,总面积达4507.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6平方米。构建全省首个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推行“互联网+”分类方式,投放“智能垃圾桶”,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市民对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为95.2%。严格水资源管理保护,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9.1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4,我市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推广绿色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高效农业发展模式,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155.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1.6%,居全省首位,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刘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