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盛京环保奖暨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开评

20.03.2015  12:05

      “善待环境,你就是环保达人。”3月19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2015盛京环保奖暨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据介绍,本次评选旨在通过选树沈阳市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用榜样的力量增强全社会的绿色责任,鼓励并带动全体市民加入到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来,为促进沈阳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构建优美、宜居、和谐、文明的新沈阳而作出贡献。

  2015盛京环保奖共设十个奖项:最佳社区环境改善奖、最佳村镇环境改善奖、最佳企业污染防治奖、最佳环保社团奖、最佳环保学校奖、最佳环保清洁能源应用奖、最佳环境宣传奖、最佳区、县(市)环境质量改善奖、最佳热心环保国际友人奖、最佳网友奖。 

  “2015盛京环保奖暨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评选时间为从即日起到2015年4月底。其中申报及推荐时间截止到3月31日。

  详细信息请登录沈阳市环保局官方网站 http://www.syepb.gov.cn .。

 

2015盛京环保奖暨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评选方案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百姓福祉。一直以来,沈阳市高度重视环境问题,不遗余力地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沈阳环境保护建设发展进程。为鼓励全社会共同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充分调动公众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规定,市环保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盛京环保奖暨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对2013-2015年以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  评选宗旨

  “盛京环保奖暨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评选旨在通过选树沈阳市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用榜样的力量增强全社会的绿色责任,鼓励并带动全体市民加入到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来,为促进沈阳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构建优美、宜居、和谐、文明的新沈阳而努力。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时间

  2015年3月下旬-4月底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一)2015“盛京环保奖”共设十个奖项,其奖项设立及评选标准为:

  1.最佳区、县(市)环境质量改善奖,奖励名额1个。

  评选标准:按照区、县(市)环境质量首长负责制的原则,评选在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辖区内生态建设成果显著,对本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直接发挥领导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本区域群众和社会各届的普遍认可,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区、县(市)行政首长。

  2.最佳社区环境改善奖,奖励名额1个。

  评选标准:积极组织社区环境建设,开展环境宣传活动,居民对本社区环境状况普遍认可,居民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没有市民环境投诉,在社区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独特做法和经验,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社区。

  3.最佳村镇环境改善奖,奖励名额1个。

  评选标准:积极组织村、镇环境建设,开展环境宣传活动,居民对本村、镇环境状况普遍认可,居民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在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工作经验,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村、镇。

  4.最佳企业污染防治奖,奖励名额1个。

  评选标准:参选企业应为具备或达到黄色以上环境信用等级标准,且企业领导对环保工作最重视、污染治理投入力度最大、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最好、周边居民对企业污染防治成果最满意、通过实施污染防治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提高一个标准的企业。

  5.最佳环保社团奖,奖励名额1个。

  评选标准:最热心环保事业,直接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社团组织。

  6.最佳环保清洁能源应用奖,奖励名额1个。

  评选标准:评选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中,企业具有较高环保意识,能够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开展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工程实施规范、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得到周围市民的高度认可,在节能减排等工作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7.  最佳环境宣传奖,奖励名额(集体或个人)1个(名)。

  评选标准:评选在环境宣传工作中,有鲜明的观点和敏锐的环境保护意识,能够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引领环境保护最新价值观,深入挖掘环境保护的深层次问题,并促进了某一方面环境问题解决的媒体工作者,或热衷于全社会环保意识提高、环境宣传成绩得到社会认可的单位或各界人士。

  8.  最佳环保学校奖,奖励名额1个。

  评选标准:评选积极倡导全校师生树立环境理念、践行环保行动,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环保社会活动,在环境教育和节能减排方面大胆尝试有所创新并产生一定影响,在全市大、中、小学校中具有表率作用的学校。其中,参选的中、小学应为市级以上绿色学校。

  9.最佳热心环保国际友人奖,奖励名额1名。

  评选标准: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我市环境保护事业,并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的国际友人。

  10.最佳环保网友奖,奖励名额(集体或个人)1个(名)。

  评选标准:善于利用新媒体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通过网络平台的影响力有利地促进了环境保护政策的传播与实践,有效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并产生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二)2015“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评选标准

  2013-2015期间,在沈阳市环保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影响的沈阳市市民。评选对象主要包括专注于环保的杰出民间组织代表;为环保作出特殊贡献的基层公务人员;牵头组织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并起到引领示范积极作用的团体组织。

  2015“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评选以“公益”、“行动”和“影响”为三大评选标准。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

  2.长期积极组织环保活动,在促进环保理念传播、环境质量改善以及公众参与方面有显著成就。其行动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作出杰出贡献。

  3.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或其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五、评选流程

  ★评选启动

  时间:3月中旬

  形式:通过主流媒体及官方或公众网站公布评选信息。

  ★候选人申报、推荐及审核初选

  1.目的:突出公众参与性,提升公众关注度

  2.时间: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31日为候选人申报、推荐时间;由评委会依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最终提出候选人名单。其中,“盛京环保奖”各奖项候选名额3名,“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候选名额20名。

  3.实现方式:

  ●在网上下载并填写申报推荐表(请到沈阳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下载)。

  ●个人申报并经社区或各类已注册的环保组织或本单位、基层主管部门推荐到所在区、县(市)环保(分)局,由各区县(市)环保(分)局进行初选并以区县(市)为单位推荐2015“盛京环保奖”10个奖项候选各1名(可以空缺),2015“沈阳市十佳环保市民”候选人2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推荐候选人情况报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50016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评委会按评选标准甄别有效推荐候选人,并将最终候选人名单在沈阳日报公示。

  ★票选阶段

  1、评选原则:网民投票。

  2、评选时间:2015年4月上旬,网上投票时间一周。

  3、实现方式:在指定的官方网站或公众网站开展网民投票,并对投票情况进行统计。

  ★评选结果公示

  时间:2015年4月下旬

  方式:在指定官方网站、公众网站及地方主流媒体对评选经过及票选产生的获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表彰宣传阶段

  公示结束后,将对最终获奖者进行表彰并进行典型宣传,形成全社会弘扬先进典型、树立环保理念、推动全民绿色行动的良好氛围。

  (注:各奖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应于截止时间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50016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传真:24864441)

  来源:沈阳日报 本版稿件由李海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