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向基层延伸工作
普兰店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来,全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积极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新机制,不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经济发达重点镇延伸。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延伸工作作为统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成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延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延伸工作的日常监管和重大问题部署。坚持“四结合”工作法,即:思想解放与实现职能转变相结合;机制健全与提升工作效能相结合;程序规范与文明公正执法相结合;服务创新与体现工作成效相结合。不断创新城镇建设管理方式,促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延伸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整体推进城镇建设一体化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完备的执法保障体系,行政执法局每个执法中队配备一台执法车,每名队员配备一部执法记录仪,将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坚持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准入制度,严把资格准入关,实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岗中查案学法以老带新,强化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装备技能使用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开展领导班子、新队员、业务骨干、执法业务内外勤的分类培训,造就“会管理、会执法、会服务、会协调”的执法队伍。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实行案件考核月通报制,对每个执法中队的办案结案率、自由裁量标准、从重处罚等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实行领导巡查问责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局领导每周抽查、执法大队每日巡查相结合的巡查问责机制。实行社会监督评议制,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广泛聘请人大、政协、市直部门、民主党派、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多层次的社会监督员,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是强化规范管理。对相对集中领域的具体管理职责进行细化分类,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范围,使行政执法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办案执法有据,有章可循,有为不盲为、作为不乱为。细化执法流程,严控办案环节,一般程序案件实行层级申报,逐级把关,大案要案实行全员协作综合办理,严控事实、证据、时限、程序、法律适用和裁量“六大要素”,动态掌控案情各个环节的进度,最终由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普及说理式文书,做到执法全程说理,在办案过程中,对事实证据、办理程序、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依据等方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说通情理,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