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10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做好立法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求发在讲话中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推动辽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各方面事业和工作都亟须法治的有力支撑和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适应辽宁振兴发展立法需要,全力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
陈求发强调,要围绕全省大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从体制机制上破解振兴发展难点问题,为辽宁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保驾护航。一是立法引领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发挥好地方立法应有作用。二是立法引领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持续跟踪监督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三是立法引领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以支持、保障实施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和农村环保工程为突破口,实现地方立法对影响环境的主要领域和重点项目全覆盖。四是立法引领和推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把社会民生立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关注教育、住房、医疗、养老、食品安全、脱贫等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五是立法贯穿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领社会道德风尚,体现辽宁地方特色,推动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
陈求发要求,要抓住关键环节,有效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确保正确方向。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速度,提高立法效率,针对问题特别是“四个短板”立法,以立法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执行,实现立法效益最大化。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提高立法能力,为辽宁重塑环境、重振雄风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国相主持会议。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朝阳市人大常委会、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省人大法制委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省领导康捷、杨关林、杨忠林、李金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