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03.02.2016  15:04
        2月2日,省供销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会上,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喜武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所做的工作报告和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同志所做的工作报告。党组成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报告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希同志的讲话和林铎同志的报告,从我省全局出发,对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提出要求。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作为党组成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身体力行,做出表率。         会议就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学习讲话,把握精神实质。 中央和省委领导讲话、报告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带头学习领会讲话和报告精神,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党组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各支部要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坚定信心,保持清醒头脑,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两个到位”。 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形成党组书记对省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责任,机关各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纪检组要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督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盯住重点领域,盯住重要节点,把工作做在前面。党组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严明纪律,保持政治定力。 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坚持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条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坚持立场原则,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四是强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认真抓好《辽宁省供销社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及时限要求,突出抓好以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的“五大系统”建设,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省纪委的要求,抓紧制定省供销社2016年纪检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联络员、信息员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抓住案件易发的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点,在全系统开展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保障供销社资产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确保供销社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发生在供销队伍中的腐败案件,无论涉及到什么人,无论涉及到多少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毫无例外。         五是转变作风,巩固教育成果。 把“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省供销社二十条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地推进省供销社作风建设,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党组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凡要求机关干部做到的自己要带头做到。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六是敢于担当,促进改革发展。 坚决克服“不做不为”、不敢担当的现象。对一些干部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和不愿作为、不主动作为,不愿执行、不主动执行,不愿担当、不主动担当的行为,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规定进行约谈、问责。要通过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真正让干事创业的人看到希望,让辛勤工作的人受到激励,让无所事事的人感到压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能力过硬、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干部职工队伍,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促进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