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17日召开
11.01.2017 14:3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将于1月17日在沈阳召开,会期4天半。1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蒋斌就会议筹备工作和有关事项,向省内外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是在特殊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特殊意义的大会,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巩固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成果,全面展示省人大浴火重生新形象的一次大会,对于进一步提振全省人民精气神,凝聚全省人民智慧和力量,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辽宁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辽宁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17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接受个别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通过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接受个别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目前,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增强会议的透明度,会议期间继续开通人大新闻网站(www.lnrd.gov.cn)和热线电话(024—22581802、225818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1.01.2017 14:3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