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27日至30日召开

16.01.2015  07:43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27日至30日在沈阳召开。1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晓琨就此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和有关事项,向省内外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陈晓琨在通报时说,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辽宁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辽宁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15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拟举行3次全体会议,5次主席团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简化会场布置、精简大会简报、会议伙食一律安排自助餐、严禁参加会外吃请、代表集体出行统一乘车、不封路等具体措施,切实改进会风。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增强本次大会的公开性、透明度,会议期间开通人大新闻网站:http://www.lnrd.gov.cn,并开通热线电话:024-86887530、86124150。会议期间,可通过纸质和网络对我省经济社会信息进行查询,信息查询站设在辽宁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