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毕
截至12月15日,我省县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毕并挂牌运行,涉及全省100个县(市、区)。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委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省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向中央要求看齐对标,多次召开会议,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盯住节点,倒排工期,逐项落实,确保改革与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确保省、市、县监察委员会按期全部组建挂牌,转隶人员全部到位,案件线索全部移交。省纪委多次召开会议,周密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模板、政策解答口径、改革工作流程图等3个指导性规范,并派出指导组到第一批试点的沈阳市、丹东市,重点围绕方案制定、人员转隶、监委组建等关键环节给予督导指导。全省各地按照省里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市委书记挂帅,县(市、区)党委书记任“施工队长”,纪委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紧密配合。全省100个县(市、区)于12月中旬全部如期完成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人大选举监委主任、任命监委组成人员及挂牌揭牌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选举产生的首任监委主任均高票当选。
据了解,为尽早实现县级监察委员会正常平稳有效运转,省纪委积极研究和建立工作运行和衔接机制,加强内部流程再造,做好纪法、法法衔接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确保纪委监委与司法执法机关协作配合顺畅。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省14个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省监察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下旬组建。届时,将实现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