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工作

18.06.2015  13:32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力度有关精神,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局、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工商局、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加强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此为标志,我省开始启动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这一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各地要认真研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4]90号,以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卫生局)为牵头单位,按照国家《通知》明确的职责进行分工,把该项工作作为综合治理性别比的重要抓手和我省打击“两非”整治年、治理非法行医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实,强化并作为年底政府考核各单位绩效任务的内容进行考核。

通知》强调,各级要注意完善内容,做到防打结合。各市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加强对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的监管力度,防止血样外流、遗失等情况发生;要完善内容,进一步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非法终止妊娠的规定》,突出“两非”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对违法实施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不得隐瞒,要认真查处、严肃处理;要开展好教育宣传,放置标示牌、发布公告(通告),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在媒体上曝光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严厉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要严格查处,认真落实责任。各市要定期组织进行联合督导和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相关单位切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工作标准,确保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打击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对出现问题的,要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通知》要求,各市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开展打击防控工作。

为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省卫生计生委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024—23392182,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 。案件发现一例,追责一例,严惩一例,绝不姑息手软。省卫生计生委将协同省直相关单位,适时开展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工作的联合督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