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李希主持 陈求发出席 夏德仁参加 曾维出席
7月27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辽宁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希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求发出席会议。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参加会议。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曾维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深化改革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的“三督”“三察”要求,深刻指出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体现了中央抓改革落实的坚定决心。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抓好贯彻落实,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践者。
会议强调,做好改革督察工作,一是要突出督察重点。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企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投资软环境等对全省具有引领性、牵动性和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既督促改革方案及时出台、抓紧落实,又督察改革任务配套跟进、加强衔接。二是要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改革办要统筹全省改革督察,各专项小组、推进组负责本战线的改革督察。凡是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都要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负其责。三是要完善督察方式。督察工作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只有深入下去,才能发现问题,找到症结,抓住要害,提出对策。省委改革办要与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承担、形成合力。四是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把改革放在实践中去检验,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责,着力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顺应纳税人期盼、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一项民心工程。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二是要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更好地造福群众。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