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
研究部署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及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10月10日,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听取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把沈阳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辽宁、对沈阳的高度重视和信任,是辽宁在新一轮振兴发展关键阶段获得的重大历史机遇。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全面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为己任,乘势而上、勇于探索,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在创新改革试验上率先突破,向中央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强调,要把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发展机遇来抓好,作为促进辽宁振兴发展一个重要载体来实施好。要把做好顶层设计作为前提和关键,制定方案过程中,要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辽宁振兴的有关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春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与“十三五”规划紧密衔接。同时,紧密结合沈阳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方向重点,确定哪些方面需要创新、需要改革、需要聚焦、需要突破、需要融合,把实现目标的路径和举措搞清楚、写明白,提高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力争为全省创造出有实效、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经验。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闯、大胆试,坚决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充满“阳光雨露”的环境和氛围,让创新之树茁壮成长、创新之花竞相绽放。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大对沈阳的支持力度,主动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全面创新改革顺利推进。要加强督促检查,真正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改革的良好环境。
会议指出,辽宁省《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既符合中央要求,又符合辽宁实际,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对于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水平,保障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重要职责,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辽宁实际,深度参与、协同作战,联调联动、形成合力,全力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政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要落实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提升群众生活工作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为辽宁新一轮振兴打造更加优良的社会环境。要从严治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过硬、能力超强、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人民公安队伍。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公安干警,把从优待警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安干警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为打造平安辽宁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2015年10月12日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