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沈阳市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3月4日起,对沈阳市和平区、苏家屯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视。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的要求,这次巡视主要是对5个被巡地区的县(市、区)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市、区)人民法院、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同时,对反映5个被巡视地区的县(市、区)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市、区)人民法院、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违纪问题,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接访电话 信访邮政信箱 受理时间 受理范围
和平区 13352441490 沈阳市第1090号信箱, 通联方式有效期为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4月19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5个被巡视地区的县(市、区)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市、区)人民法院、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视地区和有关单位部门处理。
省委第一巡视组收,
邮编:110003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30至11:30,13:30至16:30,19:00至20:00
苏家屯区 13352441490 沈阳市第10040号信箱,
省委第一巡视组收,
邮编:110101
新民市 13352441490 沈阳市第10048号信箱,
省委第一巡视组收,
邮编:110300
法库县 15040177395 沈阳市第10049号信箱,
省委第一巡视组收,
邮编:110400
康平县 15040177395 沈阳市第10050号信箱,
省委第一巡视组收,
邮编:1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