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月”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5月27日,省安委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月”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刘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上官炜星主持。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梁彦,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以及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分管副市长、副县(区)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上,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梁彦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通报指出,截至5月25日,全省各类事故总量、各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下降,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通报指出,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行业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省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新闻广电局、省煤炭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及辽宁煤监局九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省性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下9项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二是扎实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三是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四是全面开展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五是推动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活动;六是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七是开展深化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素质专题活动;八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九是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最后,刘强副省长就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围绕活动主题,扎实开展活动;三是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全面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