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忠鹤赵铭
传销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邪教”,有着打而不死易反复的特点。我省是如何保持高压态势,使我省成为基本无传销省的呢?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工商局局长李成军。
辽宁日报:过去的一年,我省打击传销取得了哪些新成绩?
李成军:2014年以来,我们按照以防控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净、露头就打”。全省共捣毁传销窝点174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984人,解救被困人员144人,治安处罚333人,集群战役案件5件,部督案件6件。除大连、鞍山、抚顺、营口外,全省其他10个市均实现了无“拉人头”式传销;鞍山、营口市虽然有新的传销人员进入,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发现并予以打击,使全省没有发生因传销导致的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巩固了基本无传销省的工作成果。
辽宁日报:我省在打击传销过程中有没有发现一些大案件?
李成军:有。去年,我们查处了丹东阿里郎、明明商、百姓商城、顺芝堂、香港中炎复利、盘锦鼎泰等10多起传销大要案。比如说:大连市捣毁了以骆春妮、王军夫妇为首的传销团伙,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20人;抚顺市捣毁了“丹东中绿”传销组织,涉案金额400多万,抓获传销人员514人,提起刑事诉讼69人;鞍山市和沈阳市密切配合,破获了百姓商城网络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近亿元,扣押传销资金170万元;丹东市破获了阿里郎网络传销案,移送起诉13人,扣押传销资金150余万元;本溪市摧毁了传销组织“中国明明商”;阜新市摧毁了传销组织“云数贸”。
辽宁日报: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省工商局是如何取得这些成果,使我省保持基本无传销?
李成军:首先,这些成果离不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全省综治考评、平安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对各市、县区及相关部门的打传工作进行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严格考核,这就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传销提供了有保障。
其次,是对传销保持高压严管态势。2014年年初,我省各地就展开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强化管理行动,对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坚决防止传销出现反弹。各地普遍制定了2014年预防和打击传销实施方案,有效地将传销遏制在萌芽阶段,防止其做大成势、形成规模。一年来全省共组织大规模排查近百次,覆盖所有重点社区、村屯,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合力。
另外,强化防范使传销在我省无藏身之地。为了进一步推进创建“无传销市”、“无传销县(市)、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制定了《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沈阳市编写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指导手册》,在全市推广五里河工商所和药大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的典型经验。
全省各地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还建立起了联动机制,随时采集、登记辖区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形成了“共治、共管、共建”机制。锦州市工商、公安等成员单位与社区加强联系,组成出租屋清查组,对外来人口登记及出租房屋全面排查,建立起网格化监管模式。
同时,在壮大打击传销义务监督员队伍的基础上,实行社区主任、网格长、楼长、义务监督员层级负责,每个社区、工商所、派出所都建立一整套打击传销基础资料,确保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省打传办对大连、鞍山、抚顺、丹东、营口等五市实行了实地考评。
最后,通过加大宣传,使百姓认清传销的危害。全省共在媒体进行宣传1375次,印发、张贴各类预防和打击传销宣传材料1933154份,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62次。全省各地开展了以“远离传销珍爱学业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为我省大学生发放公开信6万余封,放映教育警示片《黑梦》225场,有效提高了我省广大学生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
辽宁日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发现我省的传销活动出现了哪些新特点?
李成军:全省打击传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传销活动确实又出现了新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在打击传销中发现,传销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演变,传销队伍化整为零,变集中洗脑为分散洗脑,有的还把传销活动地点转移到少有人去的废弃厂房、即将动迁的弃管房,甚至转移到深山老林,隐蔽性十分强。
传销的科技应用程度越来越高,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传销组织的一种发展手段,他们在网络上创建各类网站,对传销人员进行网上操控,加入传销的资金已开始经网上银行流转,采用办理虚拟会员卡等新形式参与传销已经较为普遍。在网络传销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现在又出现了更加隐蔽的微信传销,通过微信发展人员、上课洗脑,扩张速度异常惊人,涉案人员、涉案资金远远超过传统传销模式。
与传销伴生的非法集资、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更加严重,人民群众受害更深、更大、更重。随着群众对传销的警惕性不断提高,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增强,传销组织发展受到更大限制,一些传销分子为了发展下线,铤而走险,又开始采取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等恶劣手段,甚至伴随群殴、抢劫、偷盗、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我们还发现我省流出人员参与传销后,回到家乡开展传销活动,诱骗更多的亲朋好友加入传销组织。因为在家从事传销活动,不需要租房居住、活动,发现更难、打击难度更大。这不仅严重危害我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大隐患。
辽宁日报:针对传销出现的这些新特点,省打传办、省工商局有什么应对措施吗?
李成军:我们在分析传销组织的新特点后,已经集中力量对传销活动多发的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首先,加大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将动迁弃管房、闲置厂房纳入管理范围,积极发动老党员、老干部和热心群众参与日常监督,定期走访排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网络传销和微信传销等违法活动,严厉打击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坚决打掉传销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
同时,准备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揭露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少数民族等重点群体,增强识别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和配合打击传销的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和打击传销活动的良好氛围。
最后,对打击和预防传销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导致传销出现反弹、回流的地区,我们将采取约谈、挂牌督办、问责等手段,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