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出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首张增值税发票
03.05.2016 06:5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5月1日零时12分,我省2016年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首张增值税发票在沈阳一家饭店顺利开出,这标志着我省拉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大幕。
营改增被称为“改在服务业,惠及工商业”。一方面将使我省服务业企业直接受益,另一方面通过打通增值税链条,让制造业乃至每一个经济细胞都能受益。据统计,我省共有53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预计年减税将达到99亿元。
沈阳金都饭店财务经理王素琴表示:“这次营改增之后,我们的税率从最初的5%变成6%,税率虽然增加了,但取得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这样我们测算的税负大概在3.7%左右,原来一年缴营业税100多万元,现在缴60多万元,税负是降低的。”
为了保障5月1日全行业推行营改增顺利施行,全省广大税务工作者主动放弃“五一”假期休息,连续加班,采用人盯人、手把手、送政策上门、面对面辅导等方式,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帮助调试发票系统,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各类营改增内部培训76期,培训人员2300多人次;开展分行业、分批次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培训74期,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平台对1.4万多名咨询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答疑,实现了全省营改增纳税人享受政策的无死角、全覆盖。在推进营改增工作中,我省税务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举全系统之力,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53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数据迁移。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一个多月的辛苦努力,我们已对营改增所有纳税人完成了税务登记、税种鉴定、新系统推行、系统内外培训等工作。随着企业税负的降低,必将为辽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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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1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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