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30.01.2015  14:1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至29日在沈阳举行。

  会议赞同李希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审议批准了夏德仁主席所作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滕卫平副主席所作的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4年中共辽宁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实现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密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和中共辽宁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方式调结构为重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强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注重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突破。

  会议建议,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积极争取改革试点,抓紧推进重点工作,把有效投资、扩大消费、增加出口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要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抓好行政审批制度、预算管理改革和金融改革创新,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抓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要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新农村建设;要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推进三大区域协调发展,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抓好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

  会议强调,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赋予了人民政协新的更加光荣的使命。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开展协商议政。要坚持履职为民宗旨,通过调研、视察、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准确反映群众诉求,积极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发展更加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开好定期协商座谈会,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实效,建设好具有政协特色的新型智库,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和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动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团结奋斗,开拓创新,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