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通报“8·03”洪涝灾害灾情及防汛救灾工作情况 10月底前完成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8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我省“8·03”洪涝灾害灾情及防汛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应对这轮强降雨过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全省党政军民多方联动、应对有力,在严重洪涝灾害中做到了伤亡最小、损失最少,救助及时、恢复迅速。目前,受灾人员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灾区社会秩序良好,群众情绪稳定,灾后重建工作将全面展开。省政府要求各地要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安全过冬。
受台风“海棠”减弱低压和副热带高压的共同影响,8月2日至5日,我省东南部、西部遭受了特大暴雨洪水袭击,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全省平均降雨量为72毫米,最大小时雨强为112.5毫米,出现在岫岩满族自治县永贵村。全省评估为一级暴雨灾害,属最严重级别。暴雨造成我省大连、鞍山、丹东、朝阳等7个市、22个县(市、区)受灾。灾情最为严重的是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丹东东港市、大连庄河市和朝阳龙城区。截至8月8日18时,本次灾害共造成我省72.8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3人,初步统计直接经济损失61.88亿元。
降雨发生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全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此后又提升至Ⅱ级。全省紧急行动起来,基层干部全部下到一线,各级干部靠前指挥,提前转移18.8万名群众紧急避险。省防指及时派出8个防汛工作组和4个水文测报工作组,提前将14.7万条编织袋等省级防汛物资装车待命,确保应急需要。
降雨发生后,省直各部门快速反应,通力合作,积极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省民政厅统筹协调,紧急从省本级、丹东和辽阳救灾物资储备库分批次调度物资,第一时间将物资调运至灾区一线。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紧急安排5000万元应急资金下拨重灾区,支援各地抗洪救灾工作。省交通厅投入抢险人员19095人次,目前灾区道路交通基本恢复。省通信管理局及时恢复了灾区通信。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应急抢修队伍954支,全力保障电力供应。省卫生计生委为受灾群众提供诊疗服务4035人次,消杀面积17.5万平方米。驻辽部队和武警官兵及时出动兵力2650人、直升机15架次,营救和转移受困群众9417人。省公安厅派出7个工作组分别到辽东、辽西以及辽河、凌河流域相关地市指导防汛抢险工作。畜牧部门及时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省发展改革委第一时间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灾情,争取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灾情发生后,8月7日、8日,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并下发紧急通知,对灾后重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目前,民政、水利、住建、农业、国土资源、交通、卫生、电力、通信、气象等部门均已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指导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救灾应急期告一段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将全面展开。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快速精准完成灾情核查工作,切实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全面排除各类灾害隐患,认真做好卫生防疫,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加快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在全力推进灾后重建的同时,随时备战可能发生的洪水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