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取得成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政府法制办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两转变、一整治”工作部署,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职能,并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和边学边查梳理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更加利民便民,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从8月20日起,省法制办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来集中在省政府机关听证转变为一律在基层召开听证会,在基层开展调解。目前,已在全省多地召开听证会57次,占新受理案件的1/3以上。在此过程中,他们完善调解程序,加大调解结案力度,实行带案下访、每案必调等方式,深入到田间地头,耐心细致地为群众释法明理。目前已通过调解结案51件,占已审结案件的34.7%,行政复议工作成为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正在显现。
针对今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成为网上热点这一现实情况,省法制办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重点加强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文明执法规范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使行政机关从发现违法行为到进入救济渠道整个行政执法行为都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简政放权,推动机关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将原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各市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改由各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提高工作效率,使考试更加适应市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人力对不符合简政放权和涉及许可审批的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确认有4个省政府规章应当废止,16个地方性法规、12个省政府规章应当修改。与此同时,推动省直部门规范行政裁量工作。截至目前,省直45个部门共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1805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行政权力条款6770项。对应当规范裁量权的3357项行政权力细化出13125个裁量档次。
省法制办表示,今后将转变立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实行开门立法。从立项开始到审核结束,全程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都要召开听证会或论证会,充分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反映民意,汲取民智,确保工作取向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