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
为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娱乐需求,省文化厅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开展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高度重视,组织部署迅速到位。 接到文化部文件后,结合全省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实际,省文化厅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与相关要求,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布置,把思想统一到“万无一失,一失则万无”的高度,加强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各市成立安全生产隐患联合排查小组,由文广新局分管领导带队,对辖区内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及其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共查检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2045家次,发现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消防法律法规等安全隐患53家,责令改正31家,抄告公安机关、安监部门22家。春节前夕,我厅分两个组对全省各地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随机抽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演出场所21家,建立消防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达到100%,突发事件应急疏散任务分工明确且做到“一口清”的达到95%。
重点治理,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把剧场及酒吧演出、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作为重点,重点检查治理,依法取缔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无证场所14家。加强演出市场监管,建立农村演出台账,摸清节日期间演出活动底数,依法查处含有淫秽、色情、低俗等禁止内容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办理案件15件。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等行为88起;深入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转型升级,场所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
落实责任,长效机制建立完善。 全面落实《辽宁省文化厅关于规范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得到强化。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与消防、安监等部门,建立完善长期稳定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了监管合力。创新群防群治,健全“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完善工作机制,分片定期巡查,形成威慑;广泛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规范举报处理,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行业监管,发挥各级协会作用,制定、完善与宣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纪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