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
24.12.2014 10:02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日报讯(记者何强) 12月22日,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我省由此成为全国第二批建立省一级新闻道德委员会的省份。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是由省委宣传部领导、省记协负责日常工作、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的,旨在加强新闻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的自律机构。其31名成员中,除省新闻宣传管理部门,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直和沈阳、大连新闻单位领导和新闻工作者代表外,有近三分之二的委员来自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省直部门和社会各界。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职业行为,防范失德风险,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风建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督促引导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新闻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设立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举报中心,举报投诉电话为:024-22699242;通讯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56号辽宁记协,邮编为110003;电子信箱为:[email protected]。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将积极配合打击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专项行动,对有偿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进行经常性监督评议,评议对象为辽宁省范围内所有新闻媒体机构及其新闻从业人员。
编辑: zfw01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24.12.20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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