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气象部门明确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08.01.2016 03:23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预测到什么样的气象条件,省内多少个市出现霾,省气象部门才会启动霾应急响应?这个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最近再次得到省气象局的明确。1月7日,记者从辽宁省气象局了解到,我省日前制定《辽宁省气象局环境气象业务工作方案》,方案重新梳理并规范了我省气象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气象灾害霾的应急响应启动、变更、解除等工作流程。
对于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方案里规定,如果气象预报显示,我省连续3天、累计5个或5个以上的城市将出现重度霾的话,我省气象部门就要启动霾Ⅲ级应急响应;连续3天、累计5个或5个以上的城市将出现严重霾,要启动霾Ⅱ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1天及以上、累计5个或5个以上的城市将出现严重霾且AQI达到500,要启动霾Ⅰ级应急响应。
同时,方案对公众关注的霾天气及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进行细化和调整。目前,我省气象部门能够提供未来3天的霾及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并且明确规定,在时间上要精细到12小时,地域上要精细到地市级,预报产品的发布上下午各一次。当霾天气达到预警信号标准时,预警信号将按照方案规定的流程发布,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不同的部门和媒体进行分发,霾预警信号的制作和发布精细到市。同时,方案要求省气象台要着手研制更长时效的预报产品,以期为社会提供更具超前性的服务。
在公众关注的灾害性天气霾的预报和预警工作方面,方案里对霾及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霾监测预警、辽宁省气象与环保部门重污染天气联合预警等业务工作方案都有明确细分的要求。为更细致地观测研判污染天气里的大气成分,省气象与环保部门在大气成分数据质量控制上,比以往要求更高,工作职责更细化,配合也更加密切。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08.01.2016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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