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公布9起涉企收费违规典型案件
去年下半年,辽宁省物价局组织开展了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从严查处了一批违规案件。目前,对外公布9起典型案件。
1、朝阳市供热协会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新建项目热源入网管道维护费"并计提"专用资金"。省物价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此项收费,限期退还违规收费5501万元,并依法对该单位罚款10万元。
2、朝阳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组织部分会员单位达成价格串通协议,操纵当地房地产测绘市场价格。省物价局责令该学会停止价格串通行为,并依法对参与价格串通的单位各罚款2万元。
3、省大连渔政管理局在伏季休渔期执法中,向违法捕捞渔船预收罚款"保证金"。省物价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预收"保证金",对违法捕捞应缴罚款的238万元依法转入财政罚没款专户;对多收的13万元予以退还。
4、省拍卖行业协会在举办"拍卖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工作"中,借宣传推广名义擅自向获奖企业收取信用等级评估宣传费2.2万元。省物价局责令该协会立即停止违规收费,并向获奖企业退还所收费用。
5、朝阳市建平县国土资源局转移行政职能、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土地使用证;未告知矿山企业可自行编制年度储量报告的相关政策。省物价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6、抚顺市服务业委滥用行政权力,强制企业到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注册资金验证"。省物价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7、葫芦岛市住建委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中,继续将明令取消的"验资证明"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省物价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8、抚顺市林业局在办理"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行政审批中,将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外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作为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省物价局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
9、省土壤肥料工作总站在办理与"肥料登记"有关的审批业务中,转嫁行政成本,违规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产品检测。省物价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省物价局提醒各行政审批单位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严禁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搭车"收费,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指定中介机构服务或强制服务并收费。
今年,省物价部门还将继续开展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收费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同时加大整治力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