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建昌县、南票区2016年省级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通过市级审核

03.05.2016  14:27



4月26至29日,葫芦岛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兴城市、建昌县、南票区2016年度省级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设施建设进行合规性审核。

经过认真审核,兴城市2016年省级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210万元,共安排38项,安排堤防8处、防汛抗旱工程16处、农村饮水14处;建昌县2016年省级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185万元,共安排34项;南票区2016年省级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62万元,共安排灌溉10处。三个县(市)区均通过此次合规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