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筹备组聚焦三个重点抓组建
“我们正全力以赴加班加点地组织研究制定组建省自然资源厅计划方案和相关部门转隶计划方案,做好酝酿省自然资源厅各部门负责人员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财务统筹做好划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产划转、办公用房安排、档案接收、后勤保障等工作。”10月23日,省自然资源厅筹备组工作人员王大伟表示。
新组建的省自然资源厅,将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等进行整合。
10月13日,辽宁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10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筹备组就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传达改革动员大会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并要求统筹抓好筹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组建工作,切实保持队伍稳定。
根据机构职能设定原则,省自然资源厅筹备组正全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上下贯通。内设机构职能与自然资源部相一致,确保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厅能够承担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职能归口。按照“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要求,对各厅局原有的职能重新理顺,对照自然资源新职能实行归口管理,确保“改头换面”与“脱胎换骨”的统一。先立后破。在机构调整、人员融合、职能整合期间,保持原有单位职能不变、工作不断,确保改革有条不紊进行、各项工作平稳衔接。
新组建的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从长期来看能使我省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加规范,相关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宏观调控功能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