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12.06.2017  12:01

        近日,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出台的《辽宁省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方案指出,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规定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为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出了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措施,包括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管理模式、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方式、制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退出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要求等。强调在合同履约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丹东棚改资金全部到位
  丹东市财政局多方筹措资金,财政厅
财政部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
  法制网北京6月4日讯 记者万静 继日前财政部等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