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确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9.01.2016  17:58
 

      辽宁日报讯 记者朱忠鹤报道 继大幅简政放权之后,省质监局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双随机”检查成为事中事后监管一大亮点。这是记者1月18日从省质监局获悉的消息。
  “双随机”检查,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具体来说,就是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时,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同时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着“双随机”检查的推行,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将更快实现。
  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双随机”检查的一大特点。记者了解到,在“双随机”检查的过程中,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事项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抽查结果也将对外公布——对于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质监部门将向社会公示; 抽查结果有问题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抽查过程中发现不属于省质监局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将依据相关统计分析来确定。省质监局相关人员表示,在确定随机抽查时,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不过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据悉,随机抽查时,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质监部门一律不向企业收取费用。随机抽查结果将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予以公示,问题企业将纳入经营诚信名单和问题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