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首起视频审案 毒品案被告人在电视里
因非法持有毒品高达500多克,大连市蔡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蔡某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了上诉。
昨日,本来应该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对他进行二审提讯的日子,不过,当省法院副院长辛赤兵作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坐上法官席时,被告人的位置却变成了一台大银幕!
原来,该案被确定为省法院首起视频提讯案件,“今后我们还将尝试进行视频开庭。 ”案件宣判后,案件主审法官省高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吴言军表示。
蔡某1968年出生,曾经是一名售货员,后来自己承接工程。生活条件改善后他染上了毒瘾。 2014年7月间,他找到李某购买冰毒,并将毒资3万元汇给了李某。
7月19日18时许,蔡某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春柳工商银行门口处,取走其购买的冰毒,并将冰毒藏匿于其驾驶的轿车内。
当天晚8时许,蔡某在大连市沙河口区学工街附近被抓获,侦查人员从其车内缴获冰毒达496.2克,其后,又从他的家里缴获冰毒27.2克。
蔡某被羁押在大连市看守所。
今年2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蔡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我认罪、悔罪态度好,家里面双亲年迈;而涉案毒品含量过低,希望能对我从轻、减轻处罚。 ”蔡某上诉。
辽宁省高级法院由副院长辛赤兵担任审判长,刑三庭庭长吴言军主审,与代理审判员赵丹组成合议庭。
经鉴定,蔡某持有的冰毒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19.3%。“按照法律规定,这起案件不用开庭审理,只需要交叉阅卷,听取辩护人意见,然后由主审法官到看守所进行提讯就可以了。 ”吴言军介绍。
不过,此次,省法院将此案定为首起远程视频提讯案件,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参与。
“我没想买那么多毒品,因为纯度不够,那边才给的多。 ”通过视频银幕,蔡某在大连市看守所对法官们表示。
提讯过程中,法官几次提醒蔡某“离话筒近一点。 ”
远程视频提讯结束后,合议庭立即对本案进行了评议并通过视频进行二审宣判。
省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蔡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又不排除其出于贩卖的目的而购买毒品。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宁省法院技术处自2013年初即联合院刑事部类积极协调省公安厅及全省各市、县、区法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截至目前,辽宁省包括1家省看守所和73家市县区看守所,已完成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室建设62家。“我们还即将出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操作规程》,远程视频提讯室的建成及应用是法院审判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减少了实地押解、提讯过程中的风险,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在一定程度上还缓解了刑事部类‘案多人少’的矛盾,今后,遇到被告人身在外地、行动不便等刑事案件,我们还将尝试视频开庭审案。 ”吴言军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