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科技十条派发了哪些红包
04.08.2016 12:36
本文来源: Lnd.Com.Cn
中国工程院院士薛群基(中)在鞍山迈格钠磁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中国永磁传动行业首个院士工作站,助力企业科技创新。
“科技十条”的出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政策对鞍山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激励和引导作用,鞍山出台并下发了《鞍山市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政策提出在激励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工作站、高端科技人才引进等10个方面予以支持,同时明确支持额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其惠及的创新领域范围与系统性,在全省乃至东北地区都是空前的。平台建设红包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补助资金。经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其中,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经费的50%,作为产业技术路线图制定单位补贴,其余部分作为项目研发经费补助和联盟运行管理费。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补助资金。经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
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资金。经中国科协批复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示范单位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经省科协批复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市级10万元。
示范单位补助资金。经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单位(创新型产业集群、农业科技园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等)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省级20万元。
企业创新发展红包
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金融项目补助资金。对企业单个科技信贷和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项目,按年度实际付息额给予经费资助,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大型科研仪器和装备的,按融资租赁额的20%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鞍山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对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融资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经费补助。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此外,还有对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服务站)的办公经费资金补助。
创新创业红包
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扶持资金。高端科技人才来鞍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处于扩张期或产业化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由风险资金提供担保的,按照发生担保额同期贷款利率,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高端科技人才来鞍实施重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能够产生巨大效益的,可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高端科技人才来鞍创业的,作为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每项专利给予4000元的费用补助;获得的国(境)外职务授权发明专利,每项专利给予5万元国(境)的费用补助,总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建立人才服务平台的单位,每年成功引进10名以上(含10名)高端科技人才的,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企业、团队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等奖给予15万元资金奖励,获得二等奖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获得三等奖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参与辽宁省和鞍山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也均有1万元至5万元不等奖励。
发明创造红包
专利申请及授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清零”工作、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补助资金。
对鞍山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给予1000元补助,授权后每件补助2000元;对国(境)外发明专利申请,给予1万元补助;对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给予500元补助。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申报专利且为发明专利的,授权后补助5000元; 首次申报专利且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后补助1000元。对达到国家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20万元资助,达到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对于被取消称号后再次申报获得称号的,不再补助。
□本报记者/刘家伟
本文来源: Lnd.Com.Cn
04.08.2016 12:3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