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陆续关停860眼取水井
7月27日,记者获悉,目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辽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辽宁省“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0年沈阳关停地下水井860眼
《通知》明确,凡水库等地表水供水和县级以上城市及开发区公共管网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除《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允许保留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井)外,现有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井)全部限期关停;除为保证用水安全必须转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井)外,现有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井)全部限期封闭。
沈阳市到2020年,全市关停封闭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456处,水井860眼,削减地下水开采量2.67亿立方米。其中封闭工程433处,水井442眼,削减水量0.16亿立方米;转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23处,水井418眼,削减水量2.51亿立方米。
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
《方案》要求,推进水价改革。2020年底前,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从今年年初开始,沈阳开始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阶梯水价制度规定,每户人均用水量超过60吨的部分,执行3倍基础水价。
此外,沈阳已经开始对日用水量5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征收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部分按累进额度,征收1至5倍加价水费。
对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三大工程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备用水源。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隔离、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三大工程。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40%以上
《方案》要求,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到2020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5%以内。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滞、渗、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彭跃东
编辑: zfw04